2007年7月15日 星期日

總統府回函

敬啟者:
  本府「總統信箱」接獲民眾來信,事屬 貴管,敬請 卓處逕復,至紉公誼。
           總統辦公室 2007.08.14

宗文:您好!
  來信收悉,您所反映高雄市政府於96年02月14日公告禁止海上任何遊憩活動所衍生的問題與處境,我們非常關心,已將來信移請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參酌並為您詳作說明,希望在澈底檢討之後,擬訂合宜可行的方案,為國人提供更周全的水上休閒活動,以解決目前所遭遇的問題。再次謝謝您!祝福您
順心如意
           總統辦公室 2007.08.14

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

關於此Blog的產生

台灣最美麗的海洋都市-高雄明令禁止衝浪 風帆 水上摩托車...
所有的水上運動政府正式行文禁止理由竟然包括
「如從事相關水上活動,會誤導民眾陷險戲水之虞,造成溺水意外」
政府無能的禁令,引起一群正視水上活動人的反彈。
此Blog 目的在於方便大家閱讀所有事情的始末
由於小弟只有一個人,所以可能會有資料不完整的可能
歡迎在電話中與我們一起討論
小沈:0939313457
建中:0912262672
也歡迎想要加入此Blog的兄弟姐妹們,一起來共同管理。
如果想加入我們一起討論的網友也可以至"旗西衝浪家族"(右方有連結)

最後感謝S.4.R.S(Serch For Real Sel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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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/08/14總統府回函

96/07/23 旗津區公所回應

96/07/03 旗津區公所明令禁止

新聞相關報導

中國時報 中時電子報 (2007-08-22) 旗津開放衝浪達成初步共識

自由時報 電子報(2007-08-22) 衝浪自救會 爭取開放旗津海上運動

蘋果日報 壹蘋果網絡(2007-08-22)旗津禁戲水 高市被批搞戒嚴

中國時報(2007-08-07) - 認證課程 封殺了外來客

中時電子報(2007-08-07) -旗津開放衝浪?官方不同調

新浪電子報(2007-08-04) - 旗津海域多意外 高市禁戲水

蘋果日報(2007-07-24) - 旗津海域禁戲水 衝浪客嗆

中天電視網(2007-07-11) - 擅闖旗津危險海域 將重罰1.5萬

2007年7月11日 星期三

留言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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