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9月12日 星期三

912旗津會議(一)救生方面 by 莊子

把我記憶所及片斷寫出,也希望與會浪友一起來寫..
參加單位與人數是比以往3,4場會議還多.浪友部份踴躍捧場有十幾位,
官方部份約20位,
遠從墾丁來有 Happy(懇管處救生員現改名巡邏員衝浪13年)阿J(婷如,專責國際賽企劃,臺灣海洋運動發展協會)及日本人Take(竹)他們三人言之有物,表現精彩,所以就他們所言各以一篇文章敘述,以感謝他們專程與會,
先說Happy部份,由於一開使主席就旗津海灘安全等詢問區長,消防隊等等並說到了救生人力編制足夠否...
,理事長戴教練後來補充,澳洲每200M一救生站-二救生員,主席也做了筆記,
之前Happy所言重點如下,先說南灣狀況,南灣在夏日一日最高,光是水上摩托車就有一百台在穿梭水面,另外游泳的,外海潛水的,衝浪的,...........整個墾丁海域泡在海中的超過二萬人,而以南灣人數最多,
而一班救生員編制只有4個人,如何維持水域活動安全,一個是水上摩托車參與救援,但有些狀況是水上摩托車要淨空,是要靠人力救援,也就是徒手划,魚雷浮標,加蛙鞋,但南灣沙灘遼闊,光是提蛙鞋浮標跑百多公尺,跳下海,體力就先耗損,所以要沙灘車來節省體力,
曾發生游客溺水,家屬告救生員及墾管處,理由是既稱救生管理不週,此case判賠300多萬,自此救生員一詞改名巡邏員免責,
Happy也建議高市如此,但會後問主席,主席說市府無法免責,
但Happy此次最大重點:
一.墾丁海域比旗津複雜的多,救生運作有建一套功能.
二肯定同是救生員工作的辛勞,成天在烈日下一有狀況,責難到頭(待遇不高)
三.無論是那一種水域活動,墾丁都能包容.
四.浪況危險,雖非颱風警戒期,救生員還是會勸浪者勿下水(由於本身也衝浪)
此次可惜旗津救生組長沒發言發表感想,但也要感謝他沒說反對衝浪的意見........
再次感謝Happy啦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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